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珍珠文化网
殷墟玉器的色泽瑰丽多彩,晶莹光润。以妇奸墓的玉器为例,以深浅不同的绿色最多,黄褐、棕褐次之,淡灰色、白色(包括乳白)、黄色的较少。多数杂有与主色相异的玉斑,纯色的较少。夏鼐先生认为:
“这些颜色的不同,是由于它们的化学成分不同所致……不同的元素或化合物的同时存在,也会在呈色方面互相影响。”
殷墟玉器的质料,有新疆和田玉、透闪石软玉、南阳玉、岫岩玉,可能还有河南密玉。而以新疆和田玉占多数;其次为透闪石软玉,南阳玉和岫岩玉甚少。那么,远在新疆的和田玉何时输入中原的呢?据《史记·李斯列传》,李斯于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上书秦王曰:“今陛下致昆仑山之玉,有随和之宝……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矣。”可见秦统一中国之前,已有新疆玉输入秦地(中原地区)。郭宝钧先生据《穆天子传》有穆王登昆仑的传闻,认为“昆仑玉进入中原或可上溯到殷周之间。”妇好墓中出土有较多的用新疆和田玉琢成的玉器证实,和田玉输入殷墟最迟在殷王武丁时代。据“夏商周断代工程”的学者推算,武丁在位的绝对年代为公元前1250至前1192年。
在殷墟,至今还没有发现较大规模的制玉手工业作坊,只是1975年冬在小屯村北发现两座殷代晚期的小型房子。在房内,出土有大量砺石、石锥形半成品等,并有少量玉料和几件精致的“俏色”玉石艺术品,发掘者估计这里可能是磨制玉石器的场所。从殷墟出有各种品类的玉器,而有些器类的造型(如戈、簋等)与殷墟同类铜器接近,以及部分玉器的花纹与铜器花纹相近分析,大部分玉器应是殷人在当地制造的。至于少数刻有文字的,可能是某些方国贡纳的。
二殷代玉工在继承前人琢玉技艺的基础上,不断改善青铜工具,使琢玉工艺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
(一)选料、用料缜密考虑:往往用同一块玉料和玉色相近的料琢雕成成对之物,如妇好墓出土的成对玉象和成对玉马,善于利用玉料的自然形状,设计出比较切合的题材,如妇好墓出土的一件作伏卧回首状的玉牛,主要是依据这件籽玉前高后低的自然形状巧妙设计而成,能利用玉石料的天然色彩,创作“俏色”作品,如小屯村北一座殷代晚期房子中出土的一件圆雕玉鳖,背甲呈黑色,头、颈和腹部呈灰色即是一例。这说明,我国的玉石“俏色”作品,最迟可追溯到殷代帝乙、帝辛时代。
(二)造型多样化,某些作品突破了过去的传统程式,在人物和动物的玉雕中尤为突出。如妇好墓出土的圆雕人像,作跽坐形,双手抚膝,人体比例大致适当。它们面部表情不尽相同,发辫、衣纹各有特点,精细入微;圆雕的兽、畜、昆虫等,大多形象逼真,有些还突出其外形的主要特点,如虎的利齿、象的长鼻、螳螂的刀足等,勾画神似;对于龙、凤等神话动物,造型和纹样也很优美,多数浮雕的兽、禽设计成侧视形,以作静止状态为多见,只有少数作运动状态,如殷墟西区M216:24的一件玉雁,尖喙歪头,双翼展开,给人以飞向远方的感觉。
(三)多数动物形玉器的花纹各具特征,刻划细腻。如兽类的身躯多用斑条纹或变形云纹,背部多为脊状纹,眼则为“目”字形纹:禽类多用羽毛纹或翎纹,眼多为圆圈纹,龙多用变形云纹或菱形纹等等。
(四)比较熟练地掌握镂空、钻孔和抛光等技术。镂空大致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全封闭式”;另一种为“半封闭式”。钻孔大致有“管钻”和“桯(TING)钻”两种,一般扁平形,孔眼较大的如璧、环等中心部位的孔都用管钻;而一些佩带饰物上的小穿孔,则多用桯钻。多数玉器的表面,晶莹光泽,都经过不同程度的抛光。在殷代,可能用兽皮或丝麻织品作材料,蘸水加金刚砂对玉面进行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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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玉器的制成,必须经过选料、开料、造型、琢纹、钻孔、抛光等一系列工序。而以琢纹的难度最大,技术要求也较高,有可能由专人操作。各个工序都配合得较好,从而能有效地生产出许多精品,即使用今天的工艺水平来衡量,也是很高的。
殷墟玉器的种类相当齐全。根据我们对实物的观察,参考夏鼐先生对商代玉器的研究成果,将它们分为礼玉、仪仗性武器、工具、用具、装饰品、艺术品以及杂器7大类。下面择要简述。
(一)礼玉 主要用作礼仪、祭祀等,有些也用于佩带。器类有琮、圭、璋、璧、环、瑗以及簋、盘等。
琮的数量较少,大致有两种形式:一种高体高射,四角雕出凸棱,极少见;另一种矮体短射,四角凸棱上琢蝉纹或几何形纹,但也有素面的。圭多作长条形,下端有穿,有的表面琢有简单花纹。璋不多见,在一些残片上,发现有朱书字迹。璧、环、瑗三者相加后的数量较多,它们各自的外形基本上有两种:一种孔口与体面平;另一种孔口凸起成圈状。多数两面抛光,少数体两面均雕同心圆阴线。夏鼐先生认为《尔雅》中所说的“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是“汉儒故弄玄虚,强加区分”。他建议把三者总称为璧、环类,或简称为璧。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30年代考古学家曾在小屯东北地殷代宫殿宗庙区内丙二基址的南面,发现两件东、西并列的玉璧,白璧在西,苍璧在东,璧孔中饰满绿松石。结合《周礼·春官·大宗伯》“以苍璧礼天”的记载,这两件玉璧可能是祭天后的遗留。簋仅两件,均出于妇好墓,一件呈绿色,另一件呈白色。外表均雕有精美纹饰,当系王室的祭祀或宴飨用器。
(二)仪仗性武器 有戈、矛、戚、钺、大刀和镞等。以戈的数量最多;矛、钺都很少。
戈的形制不尽相同,但都不具备杀伤力。在少数戈上雕有或书写有纪事性文字。如妇好墓出土的一件大型玉戈,在内的一面后部雕“卢方口入戈五”6字。大意是说,卢方的某人入贡了5件玉戈;小屯M18:16的一件短内玉戈,在援的前端一面有朱红色文字,可能是战争获胜后所书,也可能专制此戈并书记事。此外,妇好墓还出土有一件玉援铜内戈,在铜内的花纹上,遍镶绿色石片,工艺精湛。此戈不宜实用,其功能与玉戈同。
大刀仅一件,妇好墓出土。刀身窄长,后部有一穿,背部雕出锯齿状薄棱,短柄。刀身两面雕以精细的龙纹,相当精美。
(三)工具 有斧、凿、锛、锯、刀、槌、纺轮、铲、镰等。从实物考察,少数铲和某些小刀有使用痕迹,纺轮和一部分小刻刀也有实用意义:至于斧、凿、锛及某些小刀,制作精致,大概都是:象征性工具。例如:妇好墓出土的一件玉斧,长方扁圆体,弧刃,长方形内,一穿。身两面琢精细的兽面纹,侯家庄1001号大墓盗:坑出土的两件残玉斧,均刻有文字。
刀的形式较多,大致可分边刃和端刃两大类:边刃刀主要有:凹背短柄和梯形及半月形3种,如妇好墓出土的两件凹背短柄;刀,成对,背部雕出薄棱,刀身两面各琢S形纹和方目纹,梯:形刀刃长于背,靠背处有两孔,身两面雕倒置的兽面纹,端刃刻;刀均为斜刃,柄端大多雕成各种动物形象,如夔(ku{)、鸟、壁虎;(图9)、鱼等。柄端多有小孔,可佩带。
(四)用具 有研磨朱砂的臼、杵,调色的盘以及梳、耳勺,匕等,皆为实用之器。如妇好墓出土的一件调色盘,盘后端两面.雕鹦鹉形纹,有纽可悬挂。盘底满染朱砂;梳的背部雕双鹦鹉纹:或兽面纹,具有装饰意义:耳勺的柄端雕成鱼形或蝉形,小巧精致:玉匕较少,妇好墓出土的一件呈长条形,柄部一面饰蝉纹,另一面饰夔纹、蝉纹、目雷纹和三角形纹,花纹瑰丽谐调。
(五)装饰品 数量最多,总数达千件以上,品种也较齐全,计有:佩带和镶嵌饰物,头饰和冠饰,腕饰,器物上和衣上的坠饰:佩戴的串珠,以及用途不甚清楚的饰品。其中不少作品雕琢得相当出色,堪称殷墟玉器中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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