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金银珠宝店安防管理规定 来源:网络 文章作者:佚名 宾区域应“1对1”安装摄像探头,并对其全程跟踪录像,录像资料需要保存。 指定专人负责视频监控录像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并每天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一时无法修复的,应在24小时内临时替换其他设备,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系统操作应设置二级密码,营业员使用低级密码,可进行简单的日常使用操作(如回放录像资料);商店管理机构使用高级密码,可变更系统设置等。 落实安全防范责任 各区、县公安内保部门及派出所指导、监督本区域内经营金银珠宝及贵重商品店(柜)的安全防范工作,并依法履行职责。 各区、县商贸(务)主管部门指导、检查本区域内经营金银珠宝及贵重商品店(柜)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督促金银珠宝及贵重商品店(柜)安全防范职责,协调解决经营金银珠宝及贵重商品店(柜)安全防范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隐患。 经营金银珠宝及贵重商品店(柜)主要负责人对本商店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各经营金银珠宝及其他贵重商品的单位应将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和安全防范制度等报所在区县公安机关备案。|<< << < 1 2 > >> >>| ·上一篇文章:全国首部“珠宝消费规则”出台·下一篇文章:财政部对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管理进一步规范 【相关内容】 云南出台珠宝标签地方标准 全国首部“珠宝消费规则”出台 标题 副标题 全文 作者 关键字 导航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