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VI设计知识网

关于征集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 珠宝行业--修订意见建议的通告-

201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以下简称2015年版《大典》),在国民经济信息统计和人口普查、劳动力需求预测和规划、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动职业加速变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立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实施职业分类动态调整。2019年以来,经自主申报、专家评估论证、书面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意见、面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分4批向社会发布了56个新职业信息,同时调整变更了一些职业信息。为更好地适应职业变迁形势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等,启动修订2015年版《大典》。

珠宝行业

• 其中珠宝行业修订信息及修订意见的征集交由珠宝首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为做好《大典》修订信息采集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修订原则

本次修订工作,以2015年版《大典》为基础,重点参照已发布的新职业信息和职业标准内容,对职业定义、主要工作任务、职业编码等进行完善。修订工作将充分考虑各行业工作性质、技术特点的差异性,全面、客观、如实、准确反映当前社会职业发展状况。遵循职业发展规律,运用科学职业分类理论和方法,参照国际职业分类标准,充分考虑我国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社会分工特点。同时,坚持与时俱进,为今后珠宝行业新职业信息发布和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更新留有空间和接口。

二、修订意见征集

《大典》修订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行业领域多,专业性强。诚挚欢迎社会各行各业专家、学者,珠宝行业从业者、有关工作人员积极献计献策,充分发表意见。

如对2015年版《大典》中的职业名称、职业定义、主要工作任务、工种设立以及职业编码等方面有具体建议,请按要求填写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修订建议记录表》(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修订建议记录表》请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和纸质版材料(以单位名义提交须加盖公章)一份。请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我们。

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苑路23号院文化都汇4号楼4层 珠宝首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102627

联 系 人:李宝军  010-60219556

电子邮箱:zhengshu@ngtc.org.cn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 修订建议记录表

2.新职业信息建议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珠宝行业相关职业

关于征集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 珠宝行业--修订意见建议的通告-

珠宝首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微信公众号

联系方式 :1561143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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