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VI设计知识网

各位专家及有关单位:

        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的委托,由我会推荐“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珠宝玉石鉴定赛项(编号GZ-2021005)专家、裁判员和监督仲裁员。根据《关于推荐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裁判员、监督仲裁员的通知》(赛执委函〔2021〕1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2.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须熟悉本赛项对应的技术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熟悉职业教育和竞赛工作。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自觉遵守《大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5.在职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本人自愿,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专家组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二、裁判员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责任心强。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3.具有两届及以上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熟悉赛项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

4.从事赛项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5.自觉遵守《大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6.在职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本人自愿,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裁判组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三、监督仲裁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负责、原则性强。

2.熟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熟悉大赛政策与制度,具有与赛项同领域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具备赛项监督仲裁所需的沟通与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具有监督仲裁工作经历及经验者,优先考虑。

3.自觉遵守《大赛赛项监督与仲裁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4.在职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本人自愿,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监督仲裁组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四、申报程序

1.登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网专家信息管理平台()后点击右上角“专家信息管理平台”,并注册个人账号。专家信息管理平台使用说明书可在大赛官网 ()“资源共享”栏下载。

2.登录平台,按照“专家信息维护--执赛申报申请【其中推荐单位类别选择“行业学(协)会”】--在线提交”的流程完成网上填报,并下载打印《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裁判员/监督仲裁员推荐表》,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后,于4月23日前将纸质版和相关证明材料寄送至我会,同时将扫描件提交至指定邮箱。

3.收到资料后,我会将根据大赛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最后将推荐名单汇总表,连同专家/裁判员/监督仲裁员个人提交的推荐表一并提交到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进行审核。

五、其他事项

拟推荐人员规模:专家7人及以上,裁判员38人及以上,监督仲裁员2人。每人在赛项的专家、裁判员、监督仲裁员推荐工作中不可兼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丽葵010-58276065 15910283178

贺淑赛010-58276074 18810518134

邮箱:zbxjwh@jewellery.org.cn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C栋2207室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2021年4月15日

文件下载:关于推荐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裁判员、监督仲裁员的通知




上一篇陈奇亮:用工匠精神为珠宝注入灵魂

下一篇关于推荐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珠宝玉石鉴定赛项专家、裁判员、监督仲裁员的通知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