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VI设计知识网
一开始,这看起来像是又一个谎言。
" 人民网深圳 11 月 26 日电:来自中国深圳的科学家贺建奎在第二届国际人类基因组编辑峰会召开前一天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 11 月在中国健康诞生。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经过修改,使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这是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也意味着中国在基因编辑技术用于疾病预防领域实现历史性突破。"
来自官方新闻网站的报道,充满了人们所熟知的那种树立先进典型的口吻,跟之前引起争议,随后又被撤稿的韩春雨教授的初试啼声非常相似。
11 月 26 日中午,众多报道此事的国外媒体都是引用了中国通讯社的报道,并没有自己增加新的信源,同时用了 "Claimed"(自称)来表达他们的怀疑。
但是越往下看,这件事情为真的可能性,和它的荒诞之处一同开始增加。
" 改革 " 是对伦理问题的中国解释
CRISPR 技术现在已经不算是最前沿的科学话题,通过大量科普(韩春雨事件在其中功不可没),已经到了像我一个文科生都能来插一脚评论的程度了。
这项技术并非中国独有,或者是中国完全领先于其他国家,而是说国外其他地方没有做,只是单纯的因为他们认为技术不成熟,从伦理角度过不去。
这次 " 人体实验 " 是怎样通过了国内医学伦理评审而最终实施的,也就成为事件最大的关注点所在——而无关所谓 " 中国科学家技术实力超英赶美 " 什么的。
比我们普通人更了解基因编辑技术的一群人——包括果壳、知乎上的蓝 V 认证用户,《知识分子》公众号等等,则与部分国外媒体一样,在第一时间体现出严厉的批评和质疑的态度。
批准本次实验的伦理委员会从属于一家所谓的 " 莆田系 " 医院,这家医院的地点在深圳。做实验的是南方科技大学的一位教授——这家学校刚成立的时候,曾经以一种跳脱体制的姿态饱受外界关注和期待。教授有自己的公司,既不缺技术,又不缺钱,缺的可能只是找个伦理委员会的一声令下。
这种种情况的累积,并非只是偶然或无意义的文字堆砌,而是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事情会这样发生。
深圳曾经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审查申请书上签下名字的伦理委员会成员(假设签名不是伪造的),本质上做了和 40 年前在安徽小岗村的一张纸上按手印的几十个农民一样的事。
不论其成败、动机、后续影响——两件事所需要的决心、勇气和心理素质,完全可以相提并论。
很多想把此事包装成为一个先进典型的国内记者们,可能也是抱持着同样的想法。因为在历史上又不是没发生过:八九十年代人人脑袋顶着个 " 信息锅 ",世纪之交各种 " 中华鳖精 "、" 珍奥核酸 " 都是央视广告标王,这种事情可以说从来就没有走远。
甚至于,就算是比更改基因后果严重不知多少倍的历史上的人类学、社会学 " 实验 ",拥有 " 悠久历史 " 和 " 无神论 " 两大法宝的中国人,也都会抱着 " 看淡了治乱循环 " 的心思轻轻放过。
所以我们跟一些其他地方的人士相比,看待同一类问题时候的眼光,可能是完全不同的。还有,我们不能排除有人看了学术圈的集体质疑和反对,就着急说 " 这是见不得中国进步 " 这样的话 ……
中外对照时,若是使用了两套不能兼容的话语和评价体系,这种根本上的冲突,很难通过让 " 后进 " 一方掌握现代的科学技术和研究方法,并且试图与国际接轨,就能够弥合。这是意识形态的深层次差异,就像很多原本对华友好的美国智库,都逐渐的意识到中美全面竞争难以避免一样。
所以看这个问题,一定需要寻找一个就算是以中国话语,也能够讲清楚说明白的角度。
" 转基因 " 既然不能给人用,为什么可以给人吃
CRISPR 是一种基因编辑技术,而被一些中国人视为 " 洪水猛兽 " 的转基因食品,也是采用了基因编辑技术(虽然具体技术分支有差异)。如果用一个非常,非常,非常不严谨的比方,对人体的胚胎进行基因编辑,相当于是做了个 " 转基因人 "。
不过要是说起 " 转基因 "," 吃瓜群众 " 们恐怕就更熟悉,而且更觉得科学家不可理喻了。
一方面,科学界主流声音支持农作物、饲养动物的转基因大量使用,并且跟以崔永元为代表的 " 反转 " 群体形成鲜明对比。但另一方面,同一批人又要极度的反对将这项技术用于人类自身。
这样做属于逻辑上的自相矛盾吗?既然不能给人用,为什么就可以给人吃呢?
这其中的问题在于,当我们在说 " 转基因食品 " 更好,更适合人类需求的时候,我们并不是把被 " 转基因 " 的动植物作为跟人类同等地位的个体来看待的。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上一篇: 加大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力度(经济新方位)
下一篇: 身家暴涨800亿,汽车首富坐上火箭,手握三张世界王牌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