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社会热点新闻 作者:佚名
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今天发出倡议,饮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
中消协介绍,近日有消费者在某知名饮料店选购饮品时,发现饮品中冰块含量占到饮品总量的2/3,冰块含量过多导致饮用体验感变差。也有的消费者反映,部分饮品在手机点单页面的温度选项只有“冰”,有些饮料店甚至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去冰”饮品需求。
中消协表示,相关媒体就饮品加冰情况,对北京市西单商圈、朝阳大悦城、国贸、西三旗等商圈的知名冷饮品牌进行消费体验发现,一是餐饮经营者对冰量缺乏统一标准,即使同一品牌不同店铺对于正常冰的标准也不统一。二是各餐饮经营者的冰块大小、形状不同,有的饮品中冰块为扁片或中空状,因此不能简单以冰块数量来衡量加冰量。
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在此倡议广大餐饮经营者:
一、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只要是与正确的判断、选择、使用等有直接关联的情况与信息,消费者都有权知悉,经营者都应该提供。消费者购买饮品时,餐饮经营者应主动询问消费者是否需要加冰及加多少冰。若饮品存在确实无法去冰或饮品为特定的冰与配料结合等情况,餐饮经营者应在点单页面明确标注或在点单时提示消费者注意。
二、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只有按照个人意愿决定是否消费、消费什么、以什么方式消费,其消费需求才能真正得到满足。餐饮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为消费者提供“多冰”“正常冰”“少冰”“去冰”或通过备注方式调整加冰数量等个性化选项,供消费者自主选择,也可以将饮品和冰分开,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加冰及加多少冰。
三、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落实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要求从事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心怀责任担当,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经营理念,保障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消费者购买饮料时,默认购买的是饮料而不是冰。餐饮经营者可以在点餐台、广告单及食物图片等显眼处明示顾客有要求饮品不加冰的权利。若消费者对加冰容量提出疑问时,餐饮经营者应予以及时、正面的答复。(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相关推荐
- 这届年轻人为何对换“壳”上瘾?用最少的成本给自己新鲜感
- 两度被评为“世界第一美”林珍娜有双107cm大长腿,拥有黄金比例身材,32岁的她充满成熟魅力
- 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发生枪击 一教职人员死亡
- “临时儿女”悄然兴起,不少从业者月入过万!
- 《人世间》导演李路:呈现中国社会50年变迁史
- 网络剧:从流量至上回归内容为王
- 社会资本研究50年
- 艺术贺新年:北京纸雕艺术家用作品祝福新年
- 法国:今年2月失窃毕加索名画被追回(图)
- 身患肿瘤家中却无钱治疗 4岁女儿央求妈妈:“我不想死!”
- 中国父子同一姿势拍照近30年 “光胴胴”亲子照感动80万网友
- 冷冻卵子或得不偿失 过度刺激卵巢易受伤
- 孩子进行特长教育 别陷入这些误区
- 这些消极的教育方式 万万不要采取
- 谢楠爱子抓篮球框双腿空中挣扎 动作与科比神似(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