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艺术传播知识 作者:佚名
二、理学美学与现代设计伦理
宋代朱熹的理学美学以其审美境界论,在中国传统美学中诚为关照人文的大美学思想。理学美学理论不止是在于传达美的知识,更在于培育和提升人的生存境界。朱熹美学实际上成为对人的生存意义、人格价值和人生境界的探寻和追求,审美境界中心性虚灵和道德提升是其美学的终极关怀。《朱子语类》(卷七五)云:“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是道理。事事物物皆有这个道理。器是形迹,事事物物亦皆有个形迹。有道须有器,有器须有道。物必有则。朱熹既讲道器不离,又讲体用不二。宋代理学对朱熹的理学美学体系的形成提供了具有理性审美本质的思考。“理”在这儿不是知识和逻辑,而是具有开放性、包容性的精神境界和精神气象。朱熹认为,人虽然只有一个心,但这个心却有不同的“知觉”方式。“道心”偏于理性省察,是形上之思,最终走向理学,“人心”偏于感性玩味,是具象之思,最终走向美学。于视觉传达设计而言,设计本体的具象之美如何从泛化的图形游戏到设讨一情境和设计意味的提高,重要的一点是不仅只以悦人的视觉形象直白以物的使用和经济价值,更是传递一种物与人,人与自然的共生和谐关系。寄道于器的传统设计美学观在现在视觉传达中依然是不可摒弃的。
朱熹美学另一个于视觉传达设计产生对话机遇的观点在于《朱子语类》(卷七十八)语:“人心是知觉,口之于味,目之于色,耳之于声底,未是不好,只是危。”这“目之于色,耳之于声”,指的就是审美冲动。而视觉传达中以宣传商品为目的的过渡设计引发的审美冲动,其结果很有可能是资源的浪费和重复购买,如一些过渡的商品包装等,这既违背了设计的“德”,也将造成设计污染。视觉传达设计在考虑到忠实于产品宣传的同时,也应在大环境中起到良陛循环作用,即对审美需求和品味以及购买的正确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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